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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稅降至13%!從今天起鋼材采購合同最好增加一個條款!

第(di)(di)十(shi)三屆(jie)全國人民(min)代表大(da)會第(di)(di)二次會議3月(yue)5日上午在(zai)北京(jing)人民(min)大(da)會堂(tang)開幕(mu),總理3月(yue)5日在(zai)作(zuo)政府工作(zuo)報(bao)告(gao)時說,要(yao)實(shi)施更大(da)規模的減稅(shui)(shui),重點降低制(zhi)造業(ye)和小微企業(ye)稅(shui)(shui)收負擔。深化增(zeng)值稅(shui)(shui)改革:

將制造業(ye)等(deng)行業(ye)現行16%的增(zeng)值(zhi)稅稅率降至13%;

將交通運(yun)輸業、建(jian)筑(zhu)業等行(xing)業現行(xing)10%的增值稅(shui)稅(shui)率(lv)降至9%,確保主(zhu)要行(xing)業(ye)稅負(fu)明顯(xian)降低;保持6%一檔的稅率不(bu)變,但通過(guo)采(cai)取對生產、生活(huo)性服務業(ye)增加稅收(shou)抵(di)扣等配(pei)套(tao)措施,確保所有行(xing)業(ye)稅負(fu)只減不(bu)增,繼續向推(tui)進稅率三檔并兩檔、稅制簡化方向邁進。


4月1日(ri)起,上(shang)述(shu)稅率調整(zheng)將正式實(shi)施(shi)!!!


 然(ran)而,對于稅(shui)率(lv)的(de)(de)調整,可能(neng)會給企業履行合同帶(dai)來潛在的(de)(de)法(fa)律(lv)風險。這是基(ji)于增值稅固有(you)的特性,即增值稅系(xi)價(jia)外稅,以(yi)下圖某企(qi)業16%的增值稅稅率(lv)為例,我們通常(chang)看到增值稅發票中有(you)商(shang)品的單價(jia)、數量、金額(e)以(yi)及稅率(lv)、稅款,價(jia)稅合(he)計即為(wei)我們出(chu)售給買方的最(zui)終的價(jia)格。

即:商品的總價(價稅合計)=商品金額+商品金額*16%=商品金額*(1+16%) 

(圖片來源于網絡)

根據商業慣例,企業報價一般為含稅價格,在稅率沒有調整前,對于企業來說,通常是已知的固定的稅率,據此我們可以推算商品不含稅的價格,即不含(han)稅價格(ge)(ge)=含(han)稅價格(ge)(ge)/(1+稅率)。從2019年4月1日起制造業稅率下調后三個百分點后,如果含稅價格仍然不變(bian),意味著不含稅價格上升

 

舉個例子說明,增值稅(shui)稅(shui)率調整,對于買賣雙(shuang)方(fang)的影響


1、如(ru)果(guo)A公司,賣(mai)了一批16%稅率的貨物給B公司,合同約定含(han)稅售(shou)價為580萬(wan)元

看到這里想必您已經對我們的產(chan)品(pin)已經了解的差不多了,您可能還對下面的產(chan)品(pin)和信息感興趣:


(1)16%稅率下:

B公(gong)司(si)則需(xu)要(yao)支付給A公(gong)司(si):580萬元

A公(gong)司的銷項稅(shui)額(e)為:580萬/(1+16%)*16%=80萬


(2)稅(shui)率降至13%后(hou):

B公司(si)仍需(xu)要支付給A公司(si):580萬元

A公(gong)司(si)的銷項稅額變成:580/(1+13%)*13%≈66.7萬

A公司獲利(li)80-66.7=13.3萬,意味著B公司可抵扣的稅款(kuan)減(jian)少(shao)13.3萬。

 

2、同樣的A、B公(gong)司,如(ru)果合同約定不含稅售價為500萬元


(1)16%稅率(lv)下,B公司支付A公司金額(e)為:580萬

(2)13%稅率(lv)下,B公(gong)司只需支付公(gong)司A:565萬(wan)


B公司可(ke)少(shao)支付580-565=15萬元!


那么,對于2019年4月1日之前簽署的合同,并在2019年4月1日以后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。由于稅(shui)率(lv)的(de)調整,意(yi)味著買方可以認證抵扣(kou)的(de)稅(shui)款減少,作為買方,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應的稅率降低部分的款項?在此筆者不發表意見,歡迎大家留言發表評論!

 

因此,在增(zeng)值稅(shui)下調的情(qing)況下,合同(tong)約定含稅(shui)價對于賣方來說(shuo)比較合算,不(bu)含稅(shui)價對買方來說(shuo)比較合算,為避免合同(tong)履行中產生(sheng)這種不(bu)必要的糾(jiu)紛(fen),隆安律師(shi)事務所吳(wu)取彬律師(shi)特(te)別(bie)提(ti)醒:


從今天起簽署合同,應該增加一個特別條款,即價稅特別條款,可以在(zai)合(he)同中這(zhe)樣約定:


本合(he)(he)同(tong)約定的價格(ge)為含稅(shui)價格(ge),在合(he)(he)同(tong)履行期間,不因國家稅率的調(diao)(diao)整而調(diao)(diao)整。


或(huo)本合同約定價格為不含稅價格,不含稅(shui)(shui)價格不因國家稅(shui)(shui)率變(bian)化而變(bian)化,若在合同履行期間,如遇國家的(de)(de)稅(shui)(shui)率調整,則價稅(shui)(shui)合計相應調整,以開具(ju)發票的(de)(de)時間為(wei)準(zhun)。


特別提示:上述條款的選(xuan)擇適用,企業應根據合(he)同(tong)具體(ti)情況而定(di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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